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它与公租房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公租房主要由政府部门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由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投资,采用“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在保障对象上,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也有一定门槛;而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保障的是住房困难的新市民和青年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 曹金彪:所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出发点是在公租房之外来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土地方面,《意见》明确可以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并在规划变更、土地使用手续方面推出了便利措施。同时,《意见》还明确,给予市场主体财税和信贷方面的支持,鼓励其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投资建设。未来,我国将形成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倪虹:(住房)保障体系做得好,将会有力地促进房地产三稳目标的实现,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来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